各市(地)住建局(委),綏芬河市、撫遠縣住建局,省農墾總局、森工總局住建局: 為了更好地貫徹國家近年來頒布的一系列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造價、施工合同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對我省現行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作以下調整: 一、自2013年10月1日起,我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嚴格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010年發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建市[2010]88號)中第四章規定的合同條款及格式進行簽訂。 二、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中合同部分的內容應嚴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建市[2010]88號)中的合同條款及格式進行編制。合同文本中“通用條款”應全文引用,不得刪改。“專用條款”對相應“通用條款”的原則性約定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的條款,不得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1年發布的《簡明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發改法規[2011]3018號)進行招標的工程,應當使用招標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簽訂施工合同,其中專用合同條款參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建市[2010]88號)中的相應專用合同條款執行。 四、施工合同簽訂后,應按國家及我省有關規定報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通過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和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下載使用,應采用A4紙打印。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單位不得印制、出售合同文本。 六、2012年頒發的《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HF-2012-0201)自2013年10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七、簽訂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合同仍繼續使用《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HF-2012-0213)和《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HF-2012-0214)。 以上合同文本在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給黑龍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和黑龍江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總站反饋。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