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部門監管太遠、監理公司監管太軟,為了有效遏制和打擊中標后轉包、違法分包和資質掛靠等現象,湖南省株洲市茶陵縣創新思路,充分發揮建設單位中標后的監督作用,將監督的視線延伸到每個項目、每個實施階段,防止項目中途變樣,有效地規范了建筑市場秩序。 由于部分建筑企業管理松散,時常出現轉包、違法分包和資質出借等現象,同時部分人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常以中介、合伙等隱蔽方式從事資質掛靠等違法活動,給職能部門的市場監管帶來難題。茶陵縣招投標管理部門從工作實踐中總結發現,建筑工程是否由中標企業自己在施工,只有天天與之交往的建設單位最有發言權。為了充分發揮建設單位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主體作用,該縣政府明確規定,建設單位是中標后監管第一責任主體、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責任人,強化建設單位在人員考勤、資金撥付、質量安全等方面的8項監督職責。同時,為方便建設單位行使監管權力,該縣招投標管理部門配套推行了“一表(建設單位中標后監管信息反饋表)、一卡(建設工程中標后監管聯系卡)、一金(誠信履約保證金)等制度”,公開列舉了中標企業應盡的法定義務和轉包、非法分包、掛靠的主要表現,公布了舉報電話、電子郵箱,并對建設單位反映的問題做到有報必查、有查必果、快速反應。今年,茶陵縣招投標管理部門從建設單位反映的情況中發現、核實違法違規線索12起,下發行政處罰單10份,震懾了違法行為,規范了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