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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建字〔2013〕102號
各有關單位,各設計、施工、監理及造價咨詢企業: 為做好沙灣縣建設工程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本建設工程是指:建筑、裝飾裝修、安裝、市政、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及抗震加固工程),根據烏魯木齊、沙灣縣及周邊地區建筑市場價格變化情況,我局造價站編制了《沙灣縣2013年9月份建設工程價格信息》,現予以發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2年7月1日起,沙灣縣建設工程開始執行《2011年塔城地區沙灣縣單位估價表》,并配套執行相關定額,具體詳見沙建字[2012]29號、30號文件。 二、在編制招標控制價時,人工費執行沙灣縣人工費上限單價,即66元/工日,材料價格可參照本文“附件”中所列價格信息調整,“附件”中未列入的材料價格信息可登陸《新疆工程造價信息網站》查詢。 三、建設工程定額計價價格信息 (一)定額內人工費單價 1、執行201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抗震加固工程計價定額》、《全國統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0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建筑安裝工程費用定額》及相配套的2011年沙灣縣建筑、安裝、裝飾、抗震加固單位估價表的工程,人工費單價按照沙建字【2013】23號(塔地建[2013]37號)調整。 2、市政、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工程,定額人工費單價按照沙建字【2013】21號(塔地建[2013]35號)調整;定額市場人工單價參照沙建字【2013】22號(塔地建[2013]36號)調整,價差部分只計稅金。 (二)定額內材料價格的調整 1、材料價格可參照本文“附件”中所列價格信息與定額內供應價進行調整,未發布的材料價格信息,應參照甲、乙雙方認定發票供應價與定額內供應價進行找差,以上價差部分只計稅金。 2、仿古建筑及園林、房屋修繕工程主材按照本文“附件”所列價格信息組成預算價與相應定額內材料預算價找差,未列入“附件”的材料,可依據甲、乙雙方認定的發票供應價組成預算價與定額內預算價進行找差,價差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鑒于目前建筑市場材料價格變動幅度較大,若發包方與承包方共同認可,其價格可依據甲、乙雙方認可的材料價格進行計算,并在合同中約定。 (三)定額內機械費調整 1、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定額內機械費的調整,在1997年仿古建筑及園林工程預算定額中以百分比計算的機械費為基數上調17.82%,調整部分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2、房屋修繕工程定額內機械費的調整,在1999年房屋修繕工程預算定額基礎上,以定額內機械費加中小型機械費為計算基數上調5.81%,調整部分不參與取費,只計稅金。 四、價格信息的執行時間 本月價格信息的執行時間為2013年9月1日到2013年9月30日,已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不再執行本辦法。 五、本通知由沙灣縣住建局工程造價管理站負責解釋與管理。 聯系電話:0993-6024259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