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年07月18日 瀏覽次數:
據我們的調查了解,當前農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存在六個問題:一是缺乏規劃審批;二是由低層向高層發展;三是沒有施工設計;四是施工人員無資質;五是建筑施工安全和建筑質量安全監管空白;六是不經質量檢測即入住和使用。這種無序狀況確實令人擔憂。
為此,應從五個方面加強管理:一要嚴格建房審批。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建設規劃法》的要求,對農民自建房實行統籌規劃,嚴格審批。要切實解決分散建設的問題,相對集中規劃,統一施工建設。二要明確監管主體。鄉鎮有關部門應對農民自建房的安全,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由審批部門跟蹤監管。三要強化質量監督。農民自建房大都是農民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想象,不搞設計,隨意建設,更沒有質量監督,往往由于質量問題導致坍塌等事故。應當先規劃后審批,先設計后施工,應由質量監管部門進行質量監管。 四要加強隊伍建設。有關部門應對農民村建筑施工人員特別是“土木工”進行專業培訓,施工人員要進行資格認定和審查,對符合資格要求的發給合格證,持證上崗;對不符合資格要求的嚴禁施工。要加大對“土木工”的清理和整頓力度,規范農村建筑施工隊伍管理,違反者要給予一定的處罰。五要實行依法管理。有關部門應結合實際,深入調查和研究,盡快制訂有關農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辦法,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