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5年01月07日 瀏覽次數:
建筑業工傷新規能否啃下“硬骨頭”
"恒智天成建筑軟件"試問,全國哪個行業職工人數最多?
"恒智天成建筑軟件"試問,全國哪個行業職工工傷糾紛最集中?
答曰:應該說都在建筑行業當中。
據人社部統計,全國建筑業目前從業人員近4500萬人,其中80%是農民工。由于農民工的勞動關系普遍不規范,因此出現工傷事故后,賠付糾紛就分外復雜。
為了破解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出險的賠付難題,人社部會同住建部、安監總局、全國總工會近日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份《意見》被媒體解讀為“建筑業工傷保險新規”。這份“新規”的最大亮點是:今后按建設項目參保和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支。意見規定,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的用工特別是農民工,可以按建設項目方式參保,并可在各項社保中優先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
更簡明扼要地說,就是企業要參加建設投標,必須先將職工工傷保險費用單獨列出來。對未提交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證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實的項目,不予核發施工許可證。
以前,由于未將工傷保險費用明確列為建筑施工企業不可競爭費用,在市場競爭激烈的情況下,企業為控制成本,往往采取犧牲工人權益保障,放棄參加工傷保險。從今以后,這種只顧省錢不顧職工生死的做法,將得到有力矯正。
但是,細讀“新規”,人們仍然有兩個疑慮需要解答:
一是依照安全生產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因安全生產事故所造成的工傷,用人單位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調查事故現場,并在一個月內為工傷員工申報工傷。但相關規定卻沒有說用人單位沒有在一個月內為員工申報工傷會承擔什么樣的懲罰。雖然《意見》提到了維權民工在自己申報工傷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但這條規定仍然顯得過于軟化與模糊,對“工傷拒賠”的涉事單位不具備足夠的約束力。
二是建筑領域農民工工傷維權難,最根本的問題還是用工不規范,一旦出險,工傷認定需要拿出勞動合同,而農民工往往維權意識薄弱,拿不出規范的合同,以至于出了事故,認定勞動關系就得費一番周折。當前的不少工程,名義是分包,其實是層層轉包,最終落到無資格的包工頭手里。在這種“包工頭”唱主角的情勢下,農民工的權益依然無法及時得到維護。而僅憑“新規”之力,顯然無法根治這個老大難問題。
不管怎么說,四部門為解決這個維權難題開出了新藥方,歷時一年制定的這一“新規”將覆蓋大部分施工企業,可以預計,此舉將為數以千萬計的建筑業職工帶來福音。
針對上述兩大維權難題,除了需要有關部門在立法上加大企業主“工傷違法”的懲處力度,還需要細化行業勞動合同管理。對于違規轉包的企業,也應當納入黑名單,對于故意為難農民工朋友,刻意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包工頭”,則應以違反《勞動法》論處。
“徒法無以自行”,法律的威嚴在于執行力。我們希望“新規”能夠在基層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我們更期待法律之劍成為勞動者的最堅固的后盾,使全體職工都得到法律的庇護。我們相信:只要法律之劍足夠鋒利,任何“硬骨頭”都擋不住正義的鋒芒。